北京市医保局19日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28号),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制度,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通知明确,2023年起,职工门诊待遇将不设封顶线,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实现定向使用,9月1日前已分配到个人账户的资金今后仍可自由支取。
明年起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
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
9月1日起个人账户定向使用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
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2022年度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12月1日起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Q1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什么要定向使用? 答: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逐步积累,形成医疗储备金,解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通过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减轻家庭现金支付负担,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新的保障机制。
Q2 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转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Q3 基本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答:2022年9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为备案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购买时,应确保个人账户能足额支付。
Q4 定点零售药店哪些费用可用个人账户支付? 答:一是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费用;二是购买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Q5 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答: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医保公服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 beijing.gov.cn/halIEnter)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Q6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哪些途径可修改? 答:共济对象可通过医保公服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对共济账户顺序进行修改。
Q7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每月几号划入? 答:自202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划入工作。
Q8 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保个人账户是否定向使用? 答:自2022年9月1日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与本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计息方式相同。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前未分配或邮寄到代发银行账户资金,仍按照原模式管理。
Q9 哪些情况下用医保个人账户需输支付密码? 答:除门急诊挂号、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外,在定点医药机构(医院和药店)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医药费时,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2022年9月1日前,北京银行会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告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无需激活即可使用,个人账户还可以设置限额免密支付。